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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现场防火防电防盗措施 |消防维保 发布日期:2016-02-08 08:01:49

1、 防火、防电、防盗、防治安与每个施工人员挂钩。如发生失火失盗现象,直接或间接的责任者应得到扣发奖金或工资的处罚。
        2、 进入工地前应确定并建立安全、牢固、上锁的材料库房和工具库房。由专人掌握钥匙并看管。
        3、 工地现场及工人住宿的地方及工地办公室都要准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保管。消防器材的完好率,必须达到100%。
        4、 除设专门的防火安全员外,现场的工人要学习使用消防器材,二齿钩、铁锹、灭火桶、沙箱等也应齐备,开工前要经过至少一次的演习。
        5、 要让现场的人了解所有出口的位置,出口要有明显标志,火灾发生时出口能及时打开。
        6、 任何人不得在作业区内吸烟,点明火。否则罚款100-500元,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 用电要小心,临时电、电源箱等都要由有证电工接驳。收工时,应将无用电源切断。
        8、 工程部要加强领导,经常检查火灾隐患,要检查、抽查相结合。
        9、 任何人不得带走任何施工材料,如发现此种情况,将扣发当月工资,严重者开除回家。
        10、 对于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协调好周围群众,不要扰民,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投诉。
        12、 对于失火、失盗、损坏设备、物品,造成的经济损失,分清责任后,分别对肇事者本人,班组、工程部有关人员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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