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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防火措施 |消电检 发布日期:2016-04-19 02:52:45

为确保工程项目春节期间防火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要求,做好春节期间防火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留守人员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管取暖和做饭,禁止使用自制的电褥子,电褥子使用后应及时断电。不允许用明火取暖,杜绝用碘钨灯、电炉和100W的大灯泡取暖。按照有关消防规定配置足量的消防器材,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蔓延。
    二、除照明、做饭等生活需要外,切断一切电源。
    三、易燃材料堆放场,易燃废品集中站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
    四、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1、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3、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五、 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时刻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准备,要保证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在岗在位,保证工地消防器材以及救援物资的充足。要组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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