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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环境电气防爆 |电气检测 发布日期:2016-04-13 06:51:34
在爆炸危险性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为了防止和减少引爆因素,必须在设备本体防爆和运行防爆两个方面采取必要措施。
一、电气防爆原理与措施
(一)电气防爆基本原理
电气设备引燃爆炸混合物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电气设备产生的火花、电弧,二是电气设备表面(即是爆炸混合物相接触的表面)发热。电气防爆就是将设备在正常运行时产生电弧、火花的部件放在隔爆外壳内,或采取浇封型、充沙型、充油型或正压型等其它防爆形式以达到防爆目的;对在正常运行时不会产生电弧、火花和危险高温的设备,如果在其结构上再采取一些保护措施(增安型电气设备),使设备在正常运行或认可的过载条件下不发生电弧、火花或过热现象,这种设备在正常运行时就没有引燃源,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就可进一步提高,同样可用于爆炸危险环境。
(二)电气防爆基本措施
1.宜将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布置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没有爆炸危险的环境内。电气线路的设计、施工应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物质特性,选择相应的敷设方式、导线材质、配线技术、连接方式和密封隔断措施等。
2.采用防爆的电气设备。在满足工艺生产及安全的前提下,应减少防爆电气设备的数量。如无特殊需要不宜采用携带式电气设备。
3.按有关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规定的一般情况不需要接地的部分,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仍应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4.设置漏电火灾报警和紧急断电装置。在电气设备可能出现故障之前,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自动切断爆炸危险区域电源。
5.安全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即正确地划分爆炸危险环境类别,正确地选型、安装防爆电气设备,正确地维护检修防爆电气设备。
6.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
二、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分
爆炸危险环境按场所中存在物质的物态不同,分为爆炸性气体环境和可燃性粉尘环境。爆炸性气体环境,是指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或雾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传至全部未燃烧混合物的环境。可燃性粉尘环境,是指大气条件下粉尘或纤维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传至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环境。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 3836.14根据爆炸性气体环境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分为三个区,即0区、1区、2区,这与《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的分区基本一致。不同的标准对可燃性粉尘环境区域划分不一致,《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爆炸性粉尘环境分为两个区,即10区、11区;而《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 第1节: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GB12476.1),根据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及粉尘层厚度,将可燃性粉尘环境分为三个区,即20区、21区、22区。爆炸危险环境类别及区域等级见表2-8-4。
2-8-4  爆炸危险环境类别及区域等级
爆炸危险环境类别
区域等级
场所特征
爆炸性气体环境
0区
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区
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
2区
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可燃性粉尘环境
20区
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21区
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0区的场所。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或排放粉尘点直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22区
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可燃性粉尘偶尔出现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的场所。如果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为21区
 
三、爆炸性混合物的分类、分级和分组
爆炸性气体、易燃液体和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爆炸性粉尘或易燃纤维等统称为爆炸性物质。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粉尘或纤维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点燃后,燃烧将在整个范围内迅速传播的混合物,称为爆炸性混合物。
(一)爆炸性物质的分类
爆炸性物质可分为三类:
Ⅰ类:矿井甲烷;
Ⅱ类: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含蒸气、薄雾);
Ⅲ类:爆炸性粉尘(含纤维)。
(二)爆炸性混合物的分级和分组
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性,是由它的爆炸极限、传爆能力、引燃温度和最小点燃电流决定的。各种爆炸性混合物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分级,按引燃温度分组,主要是为了配置相应电气设备,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级分组
1)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分级。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是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壳内所有浓度的被试验气体或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通过25mm长的接合面均不能点燃壳外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外壳空腔两部分之间的最大间隙。可见,安全间隙的大小反映了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传爆能力。间隙愈小,其传爆能力就愈强,危险性愈大;反之,间隙愈大,其传爆能力愈弱,危险性也愈小。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的大小分为ⅡA、ⅡB、ⅡC三级。ⅡA安全间隙最大,危险性最小,ⅡC安全间隙最小,危险性最大。
2)按最小点燃电流(MIC)分级。最小点燃电流是在温度 20-40℃,电压为24V,电感为95 mH的试验条件下,采用IEC标准火花发生器对空心电感组成的直流电路进行3000次火花试验,能够点燃最易点燃混合物的最小电流。最易点燃混合物,是在常温常压下,需要最小引燃能量的混合物。
Ⅱ类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照最小点燃电流的大小分为ⅡA、ⅡB、ⅡC三级,最小点燃电流愈小,危险性就愈大。ⅡA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最大,最小点燃电流最大,危险性最小;反之,Ⅱc危险性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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