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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油田防爆电器设备的应用 |消电检 发布日期:2016-07-13 06:49:04
在石油天然气生产行业, “防爆”是油田安全生产的首要工作。油气生产单位主要设备装置,如油气井口、油气储罐区域、油气分离计量储存装置、油气加热装置等大都处于爆炸气体危险环境,而油气行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电气设备的火花或高温点燃事故有相当大比例,电气设备产生的的发热和电火花是企业最难控制的点火源,电器设备也是全世界各国爆炸危险环境下首先控制、管理的设备。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划分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是根据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确定的,分为0区、1区、2区。
1、在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即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
2、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即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
3、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仅是短时间存在(即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
虽然做了上述划分,但是同一个区域,在不同情况下的分区却不是严格固定一成不变的,应根据通风条件调整区域划分。当通风良好时,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当通风不良时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局部机械通风在降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浓度方面比自然通风和一般通风更为有效时,可采取局部机械通风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在障碍物、凹坑和死角处,应局部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在生产装置中0区是极个别的,一般只存在于密闭的容器,贮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在实际设计过程中1区也很少存在,大多数情况属于2区。在设计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时,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1区。
二、防爆电器设备的分类:
1 按防爆电器的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MIC)分级,可将其分为2大类:
I类:煤矿井下用电设备(文章不做介绍);
II类:工厂(除煤矿井下)用电设备;
其中II类:又可分为ⅡA、ⅡB、ⅡC三类。按照其点燃特性由易到难将其排序为:
I类>ⅡA>ⅡB>ⅡC。
 
2 按爆炸气体的引燃温度温度划分:分为T6~T1六组(85,如果电气设备标志了该温度范围,设备只能在这个范围内使用,如果电气设备未标示环境温度范围,设备应在-20~+40温度范围内使用.
 
3 按照电气设备防爆型式划分:本安型、增安型、正压外壳型、油侵型、充砂型、浇封型,n型、隔爆型、气密型等。
a 、本安型(i):标准规定条件(包括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条件)下产生的任何电火花或任何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路。
b 、增安型(e):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或火花的电气设备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防止电气设备产生危险温度、电弧、火花的可能性的防爆型式。
c 、正压型(p):电器外壳能保持内部气体的压力高于外部环境大气压力,且能阻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的进入。
d 、油侵型(o):将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的部件整个浸在油或其它保护液中,使设备不能够点燃液面以上或外壳外面的爆炸性混合物。
e 、充砂型(q):外壳内充填沙粒或其它填充材料,使之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壳内产生的电弧、传播的火焰、外壳壁或填充材料表面的过热均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
f 、浇封型(m):将整台设备或部分浇封在浇封剂中,在正常运行和认可的过载或认可的故障下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g n型(n):电器正常运行时或标准、制造厂规定的异常条件下,不会产生引起点燃的火花或超过温度组别限制的最高表面温度。
h 、隔爆型(d):电器外壳能够承受通过外壳任何接合面或结构间隙渗透到外壳内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内部爆炸而不损坏,并且不会引起外部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点燃。
i、气密型(h):电器外壳用融化、挤压或者胶贴的方式进行密封,使之与引燃源隔开。
 
4 Ⅱ类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标志含义举例。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区分出一款防爆电器其型号字母所代表的的意义,从而对其作出正确的操作维护。
例如:ExdeⅡCT4型防爆电器
         
三、爆炸气体环境防暴电器设备的选型
1、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装置一般要求:
(1)爆炸性气体环境下,应尽量把大部分电气设备,特别是宜将正常运行时发生火花的电气设备,布置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没有爆炸危险的环境内,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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