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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防火电气检测整治方案 发布日期:2016-05-17 15:12:20

  为进一步提高电气防火检测服务水平,维护电气防火检测市场秩序,建立电气防火检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电气防火检测服务机构的行为,促进和保障电气防火检测行业的有序发展,并鉴于全国“两会”期间公安部消防电气防火技术检测组发现的诸多问题,北京消防协会将于4月起至10月开展北京市规范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行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为服务宗旨,遵循“科学公正、优质服务、廉洁自律”的职业准则,通过部署、自检、抽查、整治、总结五个阶段,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与电气防火检测相关的规范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从而全面提高行业管理、技术水平,保证检测服务质量,强化依法管理、真诚服务从业理念。

二、组织领导

  为使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成立北京消防协会工作领导小组,协会行业指导部及行业分会负责组织抽查小组,统一协调此次专项整治的开展,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三、整治对象和范围

 (一)整治对象

  此次专项整治对象是北京消防协会电气防火检测行业分会取得资信证书的单位会员。

 (二)整治范围

  凡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及《北京消防协会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行业管理办法》、电检分会《工作细则》、《自律守则》相关规定,均纳入整治范围。

  重点包括:

  1. 电气防火检测报告情况

  不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电气防火检测业务;违反电气防火检测程序,压缩检测内容,降低检测质量,检测质量不严格,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电气防火检测报告。

  2. 技术人员情况

  技术人员挂靠、技术负责人不到岗、不能够提供聘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关系证明等不符合规定行为。

  3. 经营场所情况

  实际经营场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场地面积达不到规定要求。

四、整治实施方式及步骤

  此项专项治理工作自发文之日起至2016年10月结束,分别采取自检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

  (一) 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4月)

  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行业指导部统一协调、电检行业分会会长及副会长单位共同参与的形式,组成抽查小组,密切配合,分工负责。

  (二) 自检整治阶段(2016年5月)

  各单位要按照协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组织自查,确保不走过场,不隐瞒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自查纠正阶段。各单位按照整治三项重点内容进行自查于5月31日前写出自查报告报行业指导部。

  (三) 抽查整治阶段(2016年6月至7月)

  协会抽查小组将对30%的电气防火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抽查,对拒不自检自纠的违纪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四) 整改处罚阶段(2016年8月至9月)

  各服务机构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自身的实际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摆管理漏洞,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治理,严格监督措施,建立健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和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给予以下处罚:

  1.由消防协会领导或分会会长对违规机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2.责成违规机构做出书面检查;

  3.在消防协会网站上予以通报批评;

  4.在会员档案中记录不良行为;

  5.注销其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资信证书,直至撤销其电检行业分会会员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五) 总结阶段(2016年10月)

  整治阶段结束后,各服务机构要及时进行总结,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协会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电气防火检测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专项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并精心组织实施。

  (二)做好宣传,深化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违纪行为后果的严重性,做好治理工作内容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和发动,整治期间的信息公开,对外进行网上公示。

  (三)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治和规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专项治理工作期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分赴各单位加强督促和指导,推进治理工作稳定、协调、扎实进行,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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