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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建筑消防 发布日期:2015-08-02 05:42:15

1、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干部和专职消防员,建立防火档案并正确填写。

  2、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训练计划和管理办法。

  3、重点部位(危险仓库、油漆间、木库、木工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4、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5、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明确用火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6、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7、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和审证,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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