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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消防科普 发布日期:2016-07-13 06:50:36
1 设计依据及采用标准
1.1  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
2、《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令第3号);
3、《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劳动部劳动安字[1990]1215号);
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国家经贸委发布);
5、《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国家经贸委2001年第30号公告);
6、《贵州省生产性建设项目执行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的规定》;
7、《水泥工业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定》;
8、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定规定》;
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1、建设单位提交的有关基础资料。
 
1.2  采用标准
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
2、《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187-1985);
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4、《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
5、《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1987);
6、《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308-1999);
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年版;
8、《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1991);
9、《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1986);
10、《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8-1985);
11、《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
12、《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J22-1988);
13、《高温作业分级》(GB4200-1997);
14、《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GB935-1989);
15、《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1992);
16、《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1991);
1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1997);
1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1987);
1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1990);
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1987)2001年版;
21、《二氧化碳灭火设计规范》GB50193-93;
22、《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1999);
23、《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1992)。
 
2 主要危险因素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高温灼烫、火灾隐患。
 
2.1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事故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
可能导致机械伤害事故的困素主要是由于人的违章指挥、违间操作造成的,常见因素有:
1、违章操作,穿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服装进行操作;
2、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缺陷、损害、被拆除等,导致事故发生;
3、操作人员疏忽大意,身体进入机械危险部位;
4、在检修和正常工作时,机器突然被别人随意启动,导致事故发生。
5、在不安全的机械上停留、休息,导致事故发生。
 
2.2  触电
可能造成触电事故的主要因素有:
1、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不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器工具;
2、线路检修时不装设或未按规定装设接地线;
3、线路或电气设备工作完毕,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就对停电设备恢复送电;
4、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作业,不符合安全间距或无监护措施;
5、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6、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工作人员误碰带电设备;以及在带电设备附近用钢卷尺等测量工具或携带金属超高物体在带电设备下行走;
7、装设地线不通电;
8、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9、使用的金属工具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
10、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
11、在潮湿地区、金属容器上工作不穿绝缘鞋,无绝缘垫、无监护人。
2.3  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事故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害。
可能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因素有:
1、没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带、安全帽;
2、使用楼梯不当;
3、没有按要求穿防滑性能好的软底鞋;
4、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损坏;
5、工作责任心不强、主观判断失误;
6、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的设备、设施进行作业;
7、作业人员疏忽大意,疲劳过度等。
 
2.4  高温灼烫
灼烫事故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物理灼伤。
可能造成灼伤事故的主要因素有:
1、高温窑体、高温炉体表面温度过高或发生溢漏;
2、没有按要求佩带防护用品;
3、检修制度不严,没有及时检修已出现故障的热工设备,使设备带病运行;
4、没有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制度;
5、指挥失误,甚至违章指挥;
6、让未经培训的工人上岗,知识不足,不能判断错误。
 
2.5  火灾隐患
本工程火灾及燃爆隐患主要为煤粉制备车间、煤堆场、矿山炸药库、包装纸袋库及总降压站。
1、煤粉制备系统煤磨热风温度过高而导致煤粉起燃爆炸。在煤粉收集及输送过程中煤粉的堆积会引起自燃。
2、矿山炸药库库存炸药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在运输、保管及作业过程中,如稍有不慎,即可出现事故。主要因素是:
(1)炸药库管理不严造成事故;
(2)炸药燃烧中毒事故;
(3)飞石造成事故;
(4)打残眼造成事故。
3、包装水泥用纸袋是易燃物质,遇火会迅速燃烧。
根据水泥工厂建(构)筑物生产性火灾性类别耐火等级及防火间距标准,本项目生产性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类别及耐火等级见表7-1。
表7-1               主要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序号
建、构筑物名称
火灾危险类别
耐火等级
1
原材料破碎及堆场
2
生料及水泥磨房
3
生料均化库
4
烧成窑头
5
烧成窑尾
6
原煤破碎及原煤预均化堆场
7
煤粉制备
8
纸袋成品库
9
总降压站
10
车间电气室
11
烧成窑头油罐油泵房
12
中央电气控制室
13
其它
丁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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